职责划分不明。原创音乐网站在用著作权人作品后, 一旦出现侵权现象, 哪个来维权、哪个来取证也是一个现实问题。在原创音乐网站在与著作权人签订协议时, 有时并未详细划分各自职责, 发现侵权行为后, 是由原创音乐网站进行追责和维权还是由著作权人自己进行维权并不清楚。在这样的情况下, 大概导致互相推诿, 错失了侵权取证的重要机会, 对整个维权过程导致不利影响。在日常也存在原创音乐网站在与著作权人签订协议时约定了由著作权人自己进行维权, 这是有悖于著作权的主观意愿的, 但因为著作权人一般会在未细看协议内容的状况下草率签订协议, 致使著作权人的权益遭到侵害时总是处在被动无助却追悔莫及的局面。